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什么是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一种会计实践,代表公司的一个部门向另一个部门收取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转让定价是指同一大企业的子公司、附属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公司之间交换的商品和服务确定价格。
转让定价可以为公司节省税收,尽管税务机关可能会质疑他们的要求。
转让定价是如何运作的?
转让定价是一种会计和税务实践,允许企业内部以及在共同控制或所有权下运营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定价交易。转让定价的做法不仅适用于国内交易,也适用于跨境交易。
转让价格用于确定向其他部门、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收取所提供服务的成本。通常情况下, 转让价格反映了该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转让定价也可以应用于知识产权,如研究、 专利和特许权使用费。
法律允许跨国公司(MNC)使用转让定价方法在其母组织的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之间分配收益。或者,公司有时也可以通过改变他们的应税收入来使用(或误用)这种做法,从而减少他们的总体税收。转让定价机制是企业将纳税义务转移到低成本税收管辖区的一种方式。
假设 A 部门决定向 B 部门收取较低的价格,而不是使用市场价格。由于定价较低,A 部门的销售额或收入较低。另一方面,B 部门的商品销售成本(COGS)较低,增加了该部门的利润。总而言之,A 部门的收入低于 B 部门的成本节约,因此对整个公司没有财务影响。
然而,假设 A 部门所在的国家的税率比 B 部门高。整个公司可以通过降低 A 部门的利润而提高 B 部门的利润来节省税收。通过降低 A 部门的价格,并将节省的成本转移到 B 部门,通过降低销货成本来提高利润,B 部门将以较低的税率纳税。换句话说,A 部门不向 B 部门收取市场定价的决定使整个公司得以逃税。
总而言之,通过收取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费用,公司可以使用转让定价将利润和成本转移到内部其他部门,以减轻税务负担。
纳税人需要准备转让定价文件,如果公司有:
总收入超过 2500 万令吉,关联交易总额超过 1500 万令吉
提供超过 5000 万令吉的经济援助(不适用于涉及金融机构的交易)
用于确定公平价格的方法
在准备转让定价文件时,必须首先确定公平转让价格。
有五种方法可用于确定公平交易价格:
可比非控制价格法
转售定价法
成本加成法
利润分割法
交易净利润法
可比非控制价格法、转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法被称为传统的交易方法。利润分配法和交易净利润法是交易利润法,仅在传统交易方法无法应用时使用。
转让定价文件必须在马来西亚税务局(IRB)要求后 14 天内完成。
CbC 报告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准备并提交给IRB。
转让定价文件必须用马来语或英语编写。如果证明文件是另一种语言,则应在转让定价文件中提供翻译件。